■ 主管機關:專利、設計及商標總管理局(Office of the Controller General of Patents, Designs & Trademarks,簡稱 CGPDM),一般簡稱Indian Patent Office
■ 印度專利法演進:
■ 申請方式:
- 臨時案(Provisional Application):尚未撰寫成完整說明書,須於12個月內提出完整說明書。
- 一般申請(Ordinary Application):無須申明優先權。
- 公約申請(Convention Application):申明優先權。
- PCT International Application
- PCT National Phase Application
- Patent of Addition
- 分割申請(Divisional Application)
■重要時程:
保護年限 | 優先權 | 專利核准時間 | 優惠期 |
20年 | 12個月內 | 5~6年 | 12個月 |
■申請文件:須提供申請書和完整說明書或臨時說明書(含摘要、發明說明、申請專利範圍以及必要圖式)等。
■ 申請語言:只能以印度文或英文提出,不接受以其他語言先提出申請後再補送翻譯本;若為PCT 申請案者,若其優先權資料非英文,允許自優先權日起 31 個月內補送英文翻譯本。
■ 代理人:必須委任當地代理人申請。
■ 專利要件:具備新穎性、進步性、產業利用性。
■ 早期公開:提出早期公開的要求後一個月內即進行公開。
■ 加速審查制度:1至2個月即收到首次審查意見通知,可更快獲得專利核准。
■ 異議:任何人可在專利公開後三個月內提出異議;以及專利核准後1年內提出異議。
■ 聲明:專利核准後須每年向智慧局提交前一年的專利商業規模。
■ PCT:進入印度國家階段的期限為優先權日起31個月。
■ 撤回:專利核准後1至2年內提出。
■ 申請流程: